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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郵評選明信片選票名址設計該改改了

日前結束的第44屆全國最佳郵票評選共有郵資明信片投票、網絡投票、微信投票3種投票形式供集郵者選擇。2月29日,我按照自己多年的習慣寄出了郵資明信片選票。3月1日,我打開信箱時驚訝地發(fā)現,一天前寄出的明信片選票竟然又寄回來了。這一幕令我不禁啞然失笑,4年前經歷過的事情再次發(fā)生了!
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?據郵局工作人員解釋,由于平時我的信件較多,當郵局工作人員看到明信片選票上我的名字時,便想當然地認為這是寄給我的信件而不是我要寄出的信件,于是熱心地將我原本要寄走的選票給投遞了回來。我認為,這只是其中一個原因,另外也有明信片選票名址設計位置的問題。明信片上面一行是印好的收件人地址,中間一行是投票人姓名,最下面一行是投票人地址(見圖)。這與常規(guī)封片上的名址書寫格式有很大不同,常規(guī)的信封、明信片名址中間一行應填寫收件人姓名,按照這種常規(guī)思維,工作人員在忙碌中稍不留意,很容易就會把中間手寫的投票人姓名當成收件人姓名,將寄出件誤認為收到件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估計這個問題不是個例,它也給集郵者帶來了煩惱:如果明信片選票郵資已銷不能再次寄出,會給投票人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;如果這時投票活動已經結束,投票人錯過了投票時間,一定會懊惱不已;如果用套寄的方式寄給活動方,選票是否有效又不能確定。
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(fā)生,建議從下屆佳郵評選開始,設計明信片選票時改一改名址的位置:最好上面第一行印活動方的地址,例如,今年的地址是“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(qū)伯樂路129號”;第二行印收件人名稱,例如,今年的收件人是“山東山大鷗瑪軟件股份有限公司”;第三行供投票人書寫地址;最下面一行供投票人書寫姓名和電話。如此設計,相信一定能避免上述問題的發(fā)生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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